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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發布公告 取消地災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
發布時間:
2014-12-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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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12月9日發布公告: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有關精神要求,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取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
公告明確,地質災害危險性一級評估報告不再報送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二級評估報告不再報送市(地)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三級評估報告不再報送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各級評估報告不再報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查。涉及國務院法規和部門規章的管理制度,按相關程序辦理。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取消地災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不意味著取消這項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還須按要求,與有關部門協同,在項目選址、規劃等環節予以保障。(轉/彭湘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