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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印發《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
2014-09-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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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文見今日2版),提出要遵循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總要求,以實施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減量化、土地空間引導和布局優化、土地內涵挖潛和整治再開發三大戰略為抓手,打好節約集約用地攻堅戰。
《指導意見》明確了未來一個時期節約集約用地的主要目標:一是建設用地總量得到嚴格控制,實施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減量化戰略,努力實現全國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到2020年,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單位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用地面積下降80%,城市新區平均容積率比現城區提高30%以上;二是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不斷優化,實施土地空間引導和布局優化戰略,完成全國城市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三是土地存量挖潛和綜合整治取得明顯進展,實施土地內涵挖潛和整治再開發戰略,“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750萬畝、農村建設用地整治900萬畝、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300萬畝,土地批后供應率、實際利用率明顯提高;四是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更加完善,機制更加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國土資源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示范省、模范縣(市)。
《指導意見》明確,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著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有序增加建設用地流量。實行城鄉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強化縣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剛性約束;依據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和土地變更調查成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嚴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東部地區特別是優化開發的三大城市群地區要以盤活存量為主,率先壓減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在土地供應總量中的比重,將實際供地率作為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城鎮批次用地規模的重要依據,對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縣,除國家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暫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標。在確保城鄉建設用地總量穩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流量指標,統籌保障建設用地供給。合理確定城市用地規模和開發邊界,強化城市建設用地開發強度、土地投資強度、人均用地指標整體控制,提高區域平均容積率,促進城市緊湊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加快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促進生產、生活、生態用地合理布局。嚴控城市新區無序擴張,加強產業與用地的空間協同,合理調整建設用地比例結構。
《指導意見》強調,嚴格用地標準控制,完善區域節約集約用地控制標準,引導城鄉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嚴格執行各行各業建設項目用地標準。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深化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逐步對經營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縮小劃撥供地范圍。細化原劃撥土地利用政策,加快推進原劃撥土地入市交易和開發利用,提高土地要素市場周轉率和利用效率。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優化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結構比例。
《指導意見》要求,推動城鄉土地綜合利用,大力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強化開發區用地內涵挖潛。提高開發區工業用地準入門檻,制定各開發區畝均投資強度標準和最低單獨供地標準,并定期更新。因地制宜盤活農村建設用地,積極推進礦區土地復墾利用。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模式,完善激勵機制和配套政策,深入開展節約集約用地模范縣市創建。全面清查城鄉建設用地情況,全面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加強建設用地全程監管及執法督察。強化輿論宣傳和引導,增強社會各界的資源憂患意識,促進形成節約集約用地全民共識。
以節約集約利用統領土地管理工作
本報評論員
繼9月1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又于近日印發《關于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對節約集約用地的目標、任務、標準和要求等進行了進一步明確。有關節約集約用地的政策如此密集出臺,向社會釋放出重要的信號:隨著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節約集約用地發揮的引擎作用越來越大。當前,國土資源部門高舉節約集約大旗,推動各項工作走向縱深,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堅定不移地將節約集約用地作為中心工作,以節約集約利用統領土地管理工作。
節約集約用地是形勢所需、形勢所迫。當前,我國進入經濟增長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階段,進一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適應新常態,對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提出了新要求。當前土地管理中出現了一些引人關注的新動向:增速緩、結構優、動力足、挑戰多,要求土地利用管理方式隨之發生改變;土地供應以增量供應為主逐步走向總量平衡,增量減少,流量增加,要求土地利用水平必須進一步提高。與此同時,我們也清楚地看到,盡管近年來各地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土地粗放利用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建設用地低效閑置現象仍較普遍。節約集約和粗放浪費并存,焦灼的現狀倒逼節地新思路。
節約集約用地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推進。此次出臺的《意見》,既有頂層設計的視野,又有基層實踐的探索,充分體現了2008年至今中央對于節約集約用地的一系列要求,落實了《關于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設的意見》、《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提出的政策框架與原則方針,并與之進行配套銜接。此外,文件還第一次明確了節約集約用地的四大目標與七項任務,全面梳理了近年來國土資源部及各地出臺的有關節約集約用地的標準,提出了各類方法、機制,總結提升了節地技術、模式及相關要求,必將對節約集約用地起到重要的統籌作用。
節約集約用地不止是一面高高飄揚的旗幟,更應成為落地生根的行動規范?!兑庖姟烦雠_,為今后一個時期的節約集約用地提供了行動指南,對各地開展此項工作必將起到重要的指導和推動作用。“干貨很多,令人驚喜。”不少專業人士表示,相較于以往的政策文件,《意見》具有很強的操作性,著重強調管控,舉起了“大棒”,設立了“硬杠杠”,明確了多個約束性指標不能突破,其目的在于發起新一輪的節地總動員,要求各地必須動真格,從實際出發,總結歸納成功經驗和做法,制定相關標準和措施,在全國范圍內掀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新高潮。
改革正未有窮期。節約集約用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非一日之功,必定要打一場攻堅戰、持久戰。我們要進一步強化國情意識,把握新常態下的階段性特征,深入持久、扎扎實實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盡早取得階段性進展和實質性突破,發動起節約集約用地的動力引擎,推動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發動機”早日更新換代升級。(轉/謝純芳,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